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bat365app手机版下载 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学院博士招生审核小组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科特点及培养相关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基本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结果由研招办通知考生,通过者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根据科研成果量化评分表(见下表)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进行考核。按照考生的科研成果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各导师招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入围名单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2.成果统计时间为自攻读硕士学位至2022年5月31日。
4.论文作者署名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外文期刊,提供有SCI、SSCI、A&HCI检索证明的视为C刊,其他一律认定为“一般公开刊物”。
6.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如为省级及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通过的视为专著。
9.译著著作,独立译著视为主编著作,前三位译者视为副主编,其他译者视为参编。
11.成果获奖为业务类的科研、教学成果奖,个人荣誉性称号类等获奖不计算。
12.“成果奖项”所列“分值”为一等奖分值,二、三等奖“分值”依次减1分。
13.成果获奖,国家部委及以上级别获奖应为排名前三位,其他应为排名第一。
14.国家级、省级学会特指国家、省“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考生要做到:①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②提前熟悉考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考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③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考试严肃性的场所。考试过程中,考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④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在6月10日9:00点开始逐一与考生连线测试设备,进行模拟演练。
外语能力考核时间:2022年6月12日(周日)8:00开始。
专业基础与综合素质考核时间:6月13日(周一)上午8:00开始。
(1)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三部分,考核方式均采用面试的方式。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60分以下,或综合素质60分以下,或外语能力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内容为: 考核考生对外语相关知识掌握与应用情况,包括口语(考生自我介绍和与考官交流)(30分)、外文口译中文(35分)、中文口译外文(35分),合计分值100分。总时间为10--20分钟。
(3)专业基础:考核考生对教育学基础知识的理解与综合掌握情况,教育学基础考核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两部分,每部分值50分,分值100分,总时间为10--20分钟。
(4)综合素质内容为: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分值100分,总时间为10--20分钟。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考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考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总成绩= 外语能力成绩×10% + 专业基础成绩×30% +综合素质成绩×30% + 科研成果量化成绩×30%
2.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计划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结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基础60分以下;(2)综合素质60分以下;(3)外语能力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基础成绩、综合素质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专业基础成绩、再看综合素质成绩等。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拟录取名单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为准。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录取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时间安排,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宜见《bat365app手机版下载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考核”制招生简章》及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等。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老师:15164014177